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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4年02月28日 09:24:37 发改委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强调要更加重视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扩大国内固体废弃物的使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旨在加快构建起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一、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意义重大

废弃物是在经济社会系统不同环节被弃置的物质或物品,部分或者完全丧失了原有使用价值,兼具资源性和污染性双重属性。在技术、经济、环境可行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利用起来,废弃物就变废为宝成为了资源。

二十多年前,我国刚引入循环经济理念,经过不断探索,如今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领域最广的循环经济实践所在。废弃物循环利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多年来,我国从传统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到退役新能源组件等新兴废弃物循环利用,从物资回收利用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及一大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建设,方方面面经验不断积累,规模不断扩大,成效显著。2023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约59%,废钢回收利用量已约占粗钢总产量1/4,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超过10万家,带动超过3000万人就业。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一些主要资源外采率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偏低,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性扭转,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需求十分迫切,且空间巨大。

二、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有了施工图

《意见》从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任务。

废弃物要管理好,收得回来。《意见》提出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台账制度,推进分类收存,全面摸排历史遗留堆存场。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互联网+回收”模式、逆向物流回收、家电和电子产品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等近年开展起来行之有效的路径和措施。

废弃物要用起来,提高水平。《意见》提出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和规范化、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在这其中既有对各类废弃物已开展循环利用工作的强化,也有诸如智能化提质改造、交易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工业机器人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任务。

废弃物要抓重点,有前瞻性。《意见》提出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探索退役新能源设备、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路径。中国新能源产业全球领先,数字经济规模亦达全球第二,这些将是中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构成,相关任务实施无疑将促进中国面向未来优势产业集群的资源社会代谢闭环,彰显绿色生产力,助力夯实全球竞争力。中国消费有巨大体量和增长潜力,也带来低值可回收物的持续增长,《意见》提出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瞄准这一长期的难点、重点发力。

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产业、企业、行业载体既要壮大,也要规范。《意见》提出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改造升级既有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布局一批重点项目,“走出去”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引导国有企业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强化信息化监管,加强回收行业管理,依法打击回收和二手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

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中的堵点、痛点进一步完善工具箱。《意见》提出完善支持政策、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既有真金白银和资源要素的支持牵引,也有立足长远的能力和制度建设。

三、统筹协调,做好自己的事

《意见》将现行法规政策和实践中出现的废旧物资、垃圾、大宗固废、再生资源、二手商品等统一在废弃物内涵中,覆盖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二手交易、再制造、能源化利用等不同的资源化和再利用途径,但杂而不乱,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意见》应用系统观念作为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将过程角度的废弃物收储运、加工利用等不同环节,功能角度的领域、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不同子体系,关系角度的政府与市场、激励与规范、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际等不同作用,有机融合到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项主要任务之中,系统谋划、协同推进。

对于建设这样一个复杂体系,尽管只是更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放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快速变化的国家,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也需要全民参与,各尽其能。《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时不我待,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全面建成,必将为中国高质量发展奠定深厚绿色低碳根基,也必会为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发展提供有益的中国经验和方案。(作者:金涌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教授;陈定江 清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强化统筹管理协同增效,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任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提升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统筹管理和系统推进

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需贯穿废弃物产生、回收、运输、加工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多个环节,涉及生产、消费、流通、贸易等各领域和多个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管理是关键。与此同时,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路径,需要与“双碳”战略、美丽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协同推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系统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着力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如强化区域协同方面,鼓励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强化部门协同方面,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协同和法律法规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

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针对废弃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法律规制亟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打通资源、能源、废弃物、碳排放协同管理的壁垒,以提升政策的整体效力。为此,《意见》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并针对不同领域关键问题,提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配套法规标准建设。为提高重点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规范化水平,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意见》新增了一些具体规范措施。例如,随着我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覆盖品类、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其定价、交易、售后等全流程标准和交易规则还存在不足。为提升二手商品交易的规范性,《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出台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交易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

二是加强国内外法规标准政策的协调对接。近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指令、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等法律法规对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降碳减污的相关制度政策间的协同发力提出了新要求。为促进国内外制度政策的协调对接,《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研究。

三是落实有关法律制度,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我国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并提出固体废物产生者是治理首要责任人。为此,《意见》强调分类施策,明确了各类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体责任,要求压实工业废弃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深化落实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等。这些举措有助于激励企业从生产侧考虑产品可持续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更符合绿色循环低碳协同发展的要求。

三、立足实际需求,着力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激励保障政策

《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着力解决制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加强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支持,以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一是完善用地保障机制。目前,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滞后、用地需求难以保障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先进的智能回收、分仓存储、垃圾压缩等回收设施建设进程缓慢,在城镇和乡村等地区的推广和应用不足,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物流成本进行二次分拣,直接影响了废弃物循环利用效率。为此,《意见》提出各地要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二是加强财税支持。现阶段,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投资回报仍相对较低,资金投入相对于产业发展需求仍显不足,且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和个体积极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意见》提出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落实落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是完善价格和金融政策。当前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缺乏多元化的投融资手段,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市场化激励机制不足。为建立可持续的多元化长效激励机制,《意见》明确提出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完善对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加大征管力度等要求,这些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切实反映资源稀缺性及价值、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众和企业主动参与废弃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与此同时,《意见》要求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本,提升绿色投融资在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的投入规模。

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管理,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是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积极作用。(作者:王毅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孟小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


系统谋划重点突破 全方位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我国资源再生利用现状,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提出了加快构建覆盖多领域、全环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具体工作要求。《意见》的出台既是破解新时代资源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又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一、加强系统谋划,构建全方位循环利用体系

我国虽已出台若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种类废弃物处置的政策文件,但存在部分领域的交叉重叠或是政策空白。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我国废弃物产生量持续增加、废弃物种类日趋复杂,利用难度不断增大,亟需加强对各领域废弃物相关政策的统筹整合,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迈上新台阶。《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全面覆盖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各环节、各领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品类废弃物在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提出了现阶段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具体任务,有效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痛点难点,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畅通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

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但不同领域和品类的废弃物因其回收利用方式、利用价值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循环利用路径上还有一定瓶颈。《意见》秉持问题导向,准确研判过程管理、分类回收、再生利用等关键环节的堵点问题,“一品一策”完善循环利用路径。

一是在前端全面推进工业、农业、社会源废弃物的精细化管理和有效回收。对于由于经济技术等原因难以充分利用的各类大宗固体废弃物,推行分类贮存,为后续循环利用创造便利条件;对于农业废弃物,着力补齐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用物资等重点品类收集短板;对于社会源废弃物,着力完善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的“两网融合”。

二是在后端分类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再生资源、二手商品、废旧装备资源利用水平。对于利用规模较低的大宗固体废弃物,重点拓宽利用渠道、加大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对于以中低端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再生资源,重点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和先进技术推广。对于二手商品交易不便利不规范的问题,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并对规范二手交易秩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尚未形成规模的废旧装备再制造产业,在推进传统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同时,提出有序开展新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以及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是从源头下手推广循环型生产模式,包括开展企业间和园区内的循环化改造,加强重点领域的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及推广循环型农业模式等。

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推动扩量提质增效

《意见》还着重解决事关资源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聚焦三类重点废弃物的循环利用逐一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一是对于具有强资源属性同时又存在安全和环境风险的废旧动力电池,《意见》提出要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和电池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成套化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标准体系。

二是对于难以回收利用且易为人所忽视的低值可回收物,《意见》提出要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三是对于在双碳目标推动下发展迅速的新能源以及新基建设备所产生的新型废弃物,《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新能源、新基建设备退役处置责任机制,将新型电子废弃物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管理范围,完善处理资格许可等相关配套政策。

《意见》通过对上述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补短板、强弱项,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和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的同时,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协同推进。

四、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目前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行业市场机制尚不健全,行业集中度较低,大部分再生资源企业为中小企业。因此在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建立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的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

《意见》立足实际,着力解决用地保障这一关键问题,要求各地区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意见》还针对废弃物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提出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和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依法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细化贮存或处置有关固体废弃物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意见》的出台对于提高我国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国家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长期奋战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项目一线的咨询机构,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切实服务好各部门和各地区,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作者:潘小海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废弃物,分类施策,明确了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向明确、操作性强。《意见》的落地实施必将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对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对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协同增效作用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废弃物循环利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对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至关重要。对此,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对于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降碳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材料替代、流程优化、燃料替代、能效提升和产品循环等五个方面,并通过上述不同层级的利用方式实现多维度降碳。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测算,2022年,我国通过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共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3亿吨。随着废弃物循环利用在传统领域不断深化、在新兴领域不断拓宽,预计到2025年,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将超过30%,到2030年将超过35%。可见,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是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支撑。

二、《意见》坚持系统观念,高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着力优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

《意见》注重系统施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管理、回收、资源化和再利用等重点环节,立足生产生活各领域、全环节,系统性提出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一揽子措施,高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产生环节,实施源头精细化管理。加强废弃物源头管理是高水平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研究表明,通过提升工业、农业等废弃物的全过程管理水平,可平均减少约27.6%的碳排放。《意见》精准施策,围绕我国工业源废弃物管理制度不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范废弃物源头管理的若干举措:一是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二是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贮存,为工业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预留条件;三是分级分类整改固体废弃物堆存场,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四是针对建筑垃圾回收面临的堵点痛点,提出修订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的新举措,推动建立更加规范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回收环节,注重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废弃物的收集与回收一头连接着生产,一头连接着资源化利用,是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降碳的桥梁。当前,我国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尚不健全、废旧农用物资缺乏完善的处理机制、社会源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意见》提出,一是持续深化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秸秆收储运及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工作;二是因地制宜健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三是聚焦“两网融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有效衔接,融合发展;四是深入实施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逆向物流回收。

利用环节,注重进一步提高利用质量。资源化和再利用是确保废弃物再次进入物质循环,替代原生资源,实现废弃物资源价值和降碳价值的关键环节,能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目前,部分再生产品缺乏成熟的消纳渠道、二手交易市场仍不规范不便利。对此,《意见》注重拓宽利用渠道,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协同降碳作用:一是拓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畅通利用消纳渠道,加大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二是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再制造发展,鼓励探索对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的高端装备再制造;三是研究制定网络旧货交易管理办法,出台信息清除方法相关规范,保障信息安全,研究解决旧货转售、翻新等服务或相关商品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四是提出厨余垃圾、农林生物质等能源化利用措施,通过燃料替代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带来的碳排放;五是加强余压余热的资源化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化石能源的消耗。

此外,《意见》还针对新兴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在双碳背景下,新能源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与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同步的是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新兴领域废弃物的大量产生。实现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对促进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有重要意义。《意见》针对这一领域精准发力,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新举措:一是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健全退役设备处置责任机制;二是针对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退役集中区,提出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举措,保障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通过溯源管理、建立标准、质量认证、规范技术等措施,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

三、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需全社会共同发力

废弃物源自生产生活的各领域,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与每个公民和单位都息息相关,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减污降碳,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

政府部门应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一是建立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二是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引导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引导全民参与,增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三是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

重点企业应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一是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主动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废弃物回收管理效率;二是响应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三是聚焦退役新能源设备、复杂难用大宗固废等废弃物,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或成果产业化应用。

社会公众应主动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一是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二是践行闲置物品循环利用理念,主动了解、接纳二手商品等低碳产品,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反馈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意见》的出台,为各地区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供了指引。随着《意见》的实施,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构建必将更加完善,进一步缓解我国资源安全压力,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作者:朱黎阳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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