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业和贸易部根据其监管权限和职责,于2023年10月3日发布了第2537/QD-BCT号通知。该通知标志着对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铝型材开始进行首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具体越南税代码为7604.0.10、7604.010.90、7604.21.9、7604.2910和7604.29.90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日落”审查是一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国家因认为进口产品以不公平的低利率(倾销)销售而对其征收关税时,该关税通常应在五年后到期。然而,在这五年期满之前,政府被允许发起一项调查,以确定暂停关税是否可能导致不公平的定价和对当地产业的伤害再次发生。如果他们认为这是可能的,他们可以将关税保留更长时间。从本质上讲,这是一种确保在必要时保持对不公平商业行为的保护,但不是无限期的。
随后,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启动了第一次中期审查调查。这一审查过程于2021年4月20日结束,该部发布了第一份临时审查最终裁决。因此,对有关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进行了调整,将其修订为4.39%至35.58%。
在贸易法规领域的一系列重大进展中,越南工业和贸易部于2019年1月11日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调查。这项调查最终于2019年9月28日作出了有利的最终裁决,征收了2.49%至35.58%的反倾销税。
越南工业和贸易部继续对贸易事务保持警惕,于2022年6月10日启动了第二次临时审查调查。这一迭代评估过程最终于2023年1月19日发布了第二次中期审查最终裁决。这项裁决的结果导致反倾销税率进一步调整,将其定在2.85%至35.58%之间。
这些发展反映了越南对确保铝型材行业公平公正贸易做法的持续承诺,同时适当考虑了市场动态和国际贸易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