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安顺市铝业有限公司等量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关于安顺市铝业有限公司等量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安顺市铝业有限公司等量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
淘汰项目情况 | |||||
序号 | 省份 | 企业名称 | 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 产能 (万吨/年) | 淘汰年份 |
1 | 贵州 | 安顺市铝业有限公司 | 240KA预焙电解槽205台 | 13.3 | 2019年 |
建设项目情况 | |||||
序号 | 省份 | 企业名称 | 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 产能(万吨) | |
1 | 贵州 | 安顺市铝业有限公司 | 400KA预焙电解槽122台 | 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