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投资年产 220 万件铝合金轮毂智慧工厂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事前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投资年产220万件铝合金轮毂智慧工厂项目积极响应了国家“中国制造2025”及“工业4.0”的政策号召,充分考虑了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工艺技术以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符合公司转型升级要求。
2.项目的投资将促进公司实现汽车铝合金轮毂业务战略性市场布局,有利于提升与全球顶级汽车主机厂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效提高制造业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流程,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
3.上述投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其程序合法有效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同意公司投资年产220万件铝合金轮毂智慧工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