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批准列为工资总额负面清单管理试点企业,这是江西省第一家、也是全国第一家开展工资总额负面清单管理试点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负面清单管理,企业将拥有更大的工资分配自主权。
2018年8月,江西省出台《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全国首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出对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强、工资分配自律性强的国有企业,可以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试点企业更大的工资分配自主权,由试点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制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自主进行工资总额清算。
江铜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黄芳洪说:“它的好处在于鼓励企业进行规范管理,主要特点是企业自主做工资总额的预算,自主清算,国务院国资委只是按照负面清单的18条来对照检查。”
江铜集团是江西最大的企业,也是世界500强企业,在中国铜行业、江西省国有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据介绍,江铜集团从今年起实施“三年创新倍增”计划,需要在近年集中性投入。从投入到产出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近期内可能冲击江铜集团的经济效益,即使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年周期性管理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执行,也难以解决江铜集团“三年创新倍增”期间的工资总额受限问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李金华介绍:“特别是在第一年、第二年的时候,因为集中投入,它的资产负债率、融资成本都会上升。因为它的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经济效益下降,工资也要下降。所以江铜集团职工的积极性就没有了,企业是为了‘三年创新倍增’,如果暂时出现效益下降,工资就要下降,积极性没办法调动,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导致达不到预定目标。”
如今,这一问题被迎刃而解。从2019年起,江铜集团开展工资总额负面清单管理试点,依法依规自主制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试点期间自主进行工资总额清算。考虑到投入产出的滞后效应,同意试点期限为5年,在5年内工资总额实行周期性管理。
黄芳洪表示:“虽然是负面清单管理,但是我们自己要建立工资总额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要层层制定工资预算,如果效益达不到,你的工资也不能增长。这是一个硬杠杠,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二级单位考核的导向性。”
李金华表示,江西省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负面清单一共18条,试点国有企业只要在工资分配上没有出现清单上的内容,就可以大胆去试,勇敢去闯,放开手脚去参与市场竞争。负面清单是底线,只要不出现这些问题,都不存在问题。这也是简政放权,也是“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