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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取消外地居民购房限制政策 新购房不再限售

2022年08月19日 08:33:16 海宁新闻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海宁市对房地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海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8月16日,海宁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城镇有机更新、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等措施。

01

在出台的新政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对非海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宁购买住房的享有海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的购房政策。新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

这也意味着外地居民今后在海宁可享有同等购房政策。同时新购房不再限售。值得注意的是,在限售政策期间购房,已办理不动产证,且予以限售的(一般在不动产证上予以注明),依然执行原限售政策。而在限售政策期间购房,仍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以参照新政,没有限售期限。

02

意见明确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的人群,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并按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做逾期记录报送。

03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

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适当加大补贴范围和力度,探索推行人才房票。在新的人才购房政策出台前,对符合《关于印发<海宁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20〕76号)的第6类人才,在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原有购房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5万元的购房补贴标准。

在新的人才购房政策出台前,对海宁企业引进或培育(以在海宁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为准)并经人才认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或具有经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在发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为名下首套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经申请后一次性兑付。

有人才购房补贴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大潮君为此咨询了海宁市人才办相关人员了解到,原有人才政策不涉及大专生,本次政策中新增了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人才,可通过浙里办,搜索嘉兴人才码,可完成人才认定。对于符合条件,满足购房补贴的,可随时关注浙里办嘉兴海宁出台的相关文件,到时候线上即可完成申请。

04

意见明确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非海宁户籍购房人实施无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和改善型二套首付比按下限执行,同时,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落实好公积金贷款首房首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等政策。

05

此外,对市民关心的房票安置,意见也进一步做了明确加快城镇有机更新。加快实施城镇有机更新计划,十四五期间的征收计划将适当提前,并积极引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安置,推进“房票”政策全覆盖。探索集体土地上房屋搬(拆)迁推行“房票”安置。

06

意见明确要求持续规范市场秩序。

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房企与购房者加强沟通协调,对疫情原因(一、二级应急响应)造成工期延误作为不可抗力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予以支持。

(原题:《重磅!海宁楼市出台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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