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澎湃新闻从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政府官网获悉,西平县发布《关于印发西平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到,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严格落实上级调控政策,及时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已结清首套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施行购房补贴政策。自7月6日起,对在西平县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并提供已网签备案购买合同、税务发票、转款凭证的居民,予以购买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购买90-12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1万元购房补贴;购买120-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居民,可申请0.8万元购房补贴。购买补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8个月内有效,先购先领、领完即止。
此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鼓励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资金不足的使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各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组合贷款。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照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县购房置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资金不足需轮候时,与本地职工同等轮候。
对房企而言,《通知》提到,优化用地供应结构。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土地竞买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的首付款,余款要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缴清。
同时,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超过原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限高等修建性规划指标和不改变建筑外轮廓线并满足公建配套的前提下,不作修规调整,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层高,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优化项目预售监管制度。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条件。多层建筑形象进度达两层、小高层建筑达到三层,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五层的楼栋,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在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同时,大力推行网络延伸服务,推行“不见面”全流程网上服务模式,即时办结资金使用审核,并督促监管银行将审核后的申请资金同步拨付到指定账户。增加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频次,在原来“六节点”拨付基础上,实行“无节点”申请拨付方式,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降低单栋楼监管保底资金数额(每栋楼保底资金:1万平方米以下按20万元,1万平方米以上按30万元)。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允许企业以保函的形式,担保使用监管资金,以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房产开发企业需作出书面承诺,做好风险防控,如果出现信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停止享受预售资金监管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