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澎湃新闻获悉,陕西省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简称《通知》)。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调整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在此之前,汉中市于今年4月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政策,单缴存职工家庭(夫妻中有一方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由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调整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由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调整为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