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澎湃新闻从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提高生育二孩或三孩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
按照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今年5月12日公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目前,三明市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三元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双职工55万元、单职工40万元;其他各县(市)最高贷款额度维持不变,即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同时,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此之前,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月9日发布关于调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宣布自5月9日起,暂停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二条“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中关于“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三明市区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
这也意味着,自5月9日起,三明市区二手住房上市交易均无不动产权证取证时长限制,房屋所有权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交易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