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稳增长二十条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从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基础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监管服务实施四个方面工作,加快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
在聚焦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措施》提到,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出台《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因城施策调整限购限售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强化房地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专项行动,建立信用优秀、良好等级的房地产企业名录共享机制,组织商业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此外,扎实开展企业包抓帮扶。建立包抓帮扶企业工作机制,针对行业特点,实行“81+62+X”包抓帮扶(“81”:81家重点建筑业企业;“62”:62家龙头房地产企业、“X”: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联合统计部门通过上门服务、摸排问题等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推进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聚焦基础投资全方位推进方面,《措施》提出,加快城建资金计划安排。推进轨道交通、骨干路网、西咸互联互通市政道路、电力沟道、排水防涝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全年完成城建投资1166亿元。
聚焦民生工程加速度建设方面,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推进31个公租房续建项目、约5万套的建设任务;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不低于4400户,新增分配公租房5000套;对选择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易地集中配建资金可申请分期缴纳,每期缴纳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申请销售面积占项目总面积比例,并在签订易地集中配建协议后的12个月内足额缴纳。
同时,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市场供应主体,年度新筹集各类租赁住房2.6万套,有效增加小户型高品质租赁住房市场供应,努力形成供给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切实解决西安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问题。
按照《措施》,科学制定住房租赁试点财政资金分配计划。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结合各区县、开发区申报住房租赁试点项目情况,及时制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第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计划3.8亿元,支持各类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营住房租赁项目。
聚焦监管服务精准化实施方面,《措施》提及,提升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效率。持续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和施工许可阶段整合为一个阶段,一站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将不动产登记纳入联合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
同时,压缩产业项目落地办理时限。聚焦工业项目审批提速,梳理制定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主题式”审批流程,采取“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地,取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人防、城管等部门方案联审事项,即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市政接入和不动产登记纳入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