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协议出让范围严格控制在国务院确定的特定勘查开采主体和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大中型矿山已设采矿权深部和上部;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调整审批权限,强化监管和服务。2017年,全省成功公开出让了10个煤层气勘查区块。
福建省将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试点方案从规划管控、出让范围、底价确定、交易监管等方面对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制度进行完善;明确要求协议出让矿业权应经过集体决策、价格评估、结果公示,并且须经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同级地方政府同意。
江西省自2009年起就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全面实行矿业权公开出让,2009年至今没有以协议方式新设矿业权。2017年,全省共出让探矿权18宗、采矿权23宗,均以挂牌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成交总金额5.07亿元。
湖北省将改革试点工作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紧密结合,突出净矿出让,创新矿业权出让方式;突出生态开发,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突出“多规合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突出科技管矿,强化监管服务体系。
贵州省将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与本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有机衔接,鼓励矿产资源开发与农村“三变”改革融合发展,助推扶贫攻坚;提出加快智慧矿山业态项目建设,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主导作用,明确矿业权出让条件,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改革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