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源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的相关要求,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报送《三门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内15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退出的报告》(三铝股文字〔2018〕2号),并抄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将三门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天瑞铝业有限公司集团内部置换的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