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公司后续焙烧一、煅烧、成型系统的顺利启动,和峰炭公司提前开展炭素整体项目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的申请,经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核查、审核,获得通过。
此项工作从2021年5月开始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对所有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从原料分析、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物料平衡、环保治理、污染物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核算,申报公司煅烧、成型污染物排放总量。经对煅烧、成型、焙烧生产系统全面排查梳理,共查出148项主要产污设备、41项主要环保治理设施、2个有组织主要排放口、7个有组织一般排放口。经西宁生态环境局先后3次审核,并通过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的公示,经过政府管理部门的现场核查,历时半年,最终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所有工作,增加的排污总量获得批准,申请到新的排污许可证。
本项目环评批复批准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粉尘322.8吨/年;二氧化硫562.3吨;烟尘47.9吨。经本次全面梳理、核算申报,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最终下达排污总量为:颗粒物:310.5吨/年;二氧化硫1788吨/年;氮氧化物:1072.8吨/年。此次环评批复总量较原环评批复总量大幅增加,为公司后续项目顺利启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