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安排,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铝用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三项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2月16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全国有色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志刚(轻标委)电 话:010-62275650 E-mail:tc243sc1@cnsmq.com
附件预览:
附件1:《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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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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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铝用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5: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