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中铝公司总法律顾问胡振杰到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调研,了解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法律工作情况。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领导袁欣富、席东昌、贾立群,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素刚,山西区域法律中心总法律顾问王锦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在晋铝会议中心举行的汇报会。
会上,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袁欣富、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素刚分别对各自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法律工作情况作了汇报。王锦烨对山西区域法律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胡振杰首先对两家公司的法律工作和山西区域法律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中铝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法治中铝建设,在加强法律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了多项重大措施。组建区域法律中心就是公司党组的重大举措之一,有利于优化区域内法律资源配置、实现法律资源共享、节约管理运营成本,能够为区域内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他强调,山西区域法律中心要大胆探索、积累经验,为区域法律中心模式的发展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要全身心投入工作,为驻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当好各企业主要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要多出主意、多想办法,重点做好源头控制,把好风险防范关,既要敢于说不,又要善于说行,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会后,胡振杰还先后来到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二厂、铸造厂、第二氧化铝厂焙烧工区和溶出工区,热电分厂电气工区,第一氧化铝厂配料工区进行现场调研,详细了解氧化铝、电解铝生产工艺和流程。他还听取了有关企业的法律顾问对重大诉讼纠案件的情况汇报,了解案件形成原因和经过,并对下一步处理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