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年度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厅收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等5家发电集团关于协调2021年年度协商交易价格调整的的请示。经与用电企业协商一致,申请调整2021年5月及以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第一批次年度成交电价。考虑近期煤价大幅上涨,蒙西多家煤电机构企业产销成本倒挂,短期内已经出现严重亏损,为保证电力市场交易平稳有序运行,现将年度交易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提交
一、同意按照各发电集团和第一批次年度用户企业自行协商结果调整年度交易剩余电量的成交电价,从2021年5月交易开始执行。其他批次年度交易价格可参照第一批次年度交易电价调整模式,由发用企业双方自行组织协商。
二、针对第一批次年度用户企业,调整其年度交易剩余电量的新能源配置比例,从2021年5月交易开始执行。调整原则为年度用户交易合同上涨不超过0.02元/千瓦时,具体调整比例见附表。
三、对于5月已完成的交易,新能源配置比例可在6月交易中体现。请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本通知组织调整年度交易电价及第一批次年度用户企业的新能源配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