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在接到兰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排放许可证申领核发的通知》(兰环发〔2018〕157号)后,中铝连城分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冶炼-铝冶炼》要求,加大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学习力度,积极开展国家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和申领工作。经过对编报资料的3次审核修改和现场核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2018年8月10日,分公司顺利取得了国家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申领排污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行为,是取得排污权、生产权和发展权的必要条件。(中铝连城供稿 作者:牛文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