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以来,霍市环保局针对部分电解铝企业在无组织排放存在诸多欠缺的具体情况,协同相关企业,深入研讨,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全面推进了电解铝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工作。
目前,锦联铝材、霍煤鸿骏、创源金属三家电解铝企业在有组织排放治理方面建成投运的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趋零排放“示范工程”已达到预期效果。各项污染物减排显著,氟化物基本实现近零排放,取得的减排效果得到了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督察组的肯定。在接下来的治理企业污染,推进环保工作中,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工作成为重中之重。经霍市环保局多次和企业沟通,与专家论证,采取三项举措,卓有成效的推进了电解铝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工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7号)的相关规定,责令鸿骏铝电公司一、二期电解铝工程和锦联铝材有限公司一期100万吨电解铝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电解铝烟气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程方案;要求创源金属依据鸿骏铝电公司、锦联铝材公司后评价结果及本企业生产实际,确定电解铝烟气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方案。二是对以上三家电解铝企业限期2019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霍市环保局将采取周报告、月督查、季调度的方式履行监管职责,保证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作进度。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未能按时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程的电解铝企业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直至企业限产、停产。
经推进电解铝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作的实施,电解铝企业对当地的污染得到大幅度的降低,促进了霍林郭勒市区域生态环境根本性好转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