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桥公布,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股东基础,引入战略投资者,该公司、宏桥投资(香港)及山东宏桥(均为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与建信投资订立增资协议,建信投资已同意认购合共人民币10亿元(与先前另外两名投资者长浙宏基及长浙宏叶,合共认购人民币38亿元)的山东宏桥新资本;同时,宏桥投资(香港)已同意以山东宏桥可供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30亿元同步向山东宏桥增资。前述增资所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8亿元。
公告称,该公司、宏桥投资(香港)及山东宏桥先前已经与长浙宏基以及长浙宏叶分别签署了增资协议,长浙宏基以及长浙宏叶已分别认购山东宏桥人民币22.5亿元及5.5亿元的新资本。截止本公告之日,该等增资已经完成。
于增资完成后,山东宏桥将分别由宏桥投资(香港)持有约94.52%, 由长浙宏基持有约3.25%,由建信投资持有约1.44%及由长浙宏叶持有约0.79%。
此外,建信投资已获授购股权,根据该购股权,倘山东宏桥股权于增资日期后36个月内未兑换为上市股份,建信投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该公司、山东宏桥或山东宏桥指定的关联方(一方或多方,单称或合称“回购义务人”)回购建信投资当时持有的山东宏桥股权。建信投资须在增资日期后36个月届满后90日内及山东宏桥上一年度分红确定日后15日内(以孰晚日期为准)行使购股权。
倘购股权获叁名投资者行使,估计将须支付的高回购价格合共约为人民币47.9亿元。
公司相信,引入投资者作为山东宏桥的战略股东,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与战略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包括向该集团提供战略性资源支持,亦将为该集团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该等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亦有助于该集团进一步推进集团的境内资本市场运作,充分利用境内资本市场平台提升集团的资本化水平。董事认为,增资将对集团未来发展带来积极的战略意义,并将有利于集团的长远发展。
据悉,山东宏桥主要从事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製品销售及货物进出口业务。
建信投资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一级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70亿元人民币,是取得营业执照开业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长浙宏基和长浙宏叶是由长江浙商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投资性基金。长浙投资管理是由长江商学院多位校友企业家以及国内制造业多位企业家联合发起,主要围绕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新材料以及教育文化等领域进行投资的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