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钢铁、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加快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日前,漳州市出台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明确将以钢铁、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方案,漳州市将严格执行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将依法关停退出。同时,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全面调查重点行业能源消耗,依法处置主要工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企业,定期公布能耗不达标应限期整改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关闭的企业名单。
在环保方面,将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同时,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质量方面,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将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限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依法关停退出。加强对工许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依法报发证部门注销生产许可证;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名单。
在安全方面,将严格钢铁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公布安全不达标应限期整改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关闭的企业名单。
在技术方面,将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重点开展铸造行业、钢铁行业以及印染、铅蓄电池、造纸、食品等行业工艺技术装备不达标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为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漳州市将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倒逼作用,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属于淘汰类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政策。强化政策约束和信用惩戒,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将其失信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等平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