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了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督察整改,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
整改任务已完成超过七成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截至2018年4月底,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493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357项,其余正在推进中。
据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
督察反馈后,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整改成效。
北京市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积极开展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总体环境质量和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上海市以水环境治理、垃圾综合整治等为重点,强化研究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督察执法,推动解决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城乡接合部垃圾污染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为探索推进超大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湖北省切实强化湖泊治理,制订不达标水域整治方案,拆除122.2万亩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取缔27.45万亩投肥(粪)养殖和4.5万亩珍珠养殖,对填湖占湖问题开展退地还水、退垸还湖,湖泊水质改善明显。
广东省全面提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9万吨/日,新建配套管网约6000公里,其中深圳市投入百亿元资金,新增污水管网1930公里,城市30年快速开发建设形成的污水管网缺口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重庆市强化长江生态保护,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在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项目,在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推进沿江环境风险隐患企业整治搬迁。
陕西省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编制保护规划纲要,划定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全面拆除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目前秦岭地区采石企业数量较2014年底减少约2/3。
甘肃省扎实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投入治理资金约23亿元,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已关停143宗,9座在建水电站退出7座,同时已启动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对111个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实施生态恢复。
少量整改任务进度滞后,一些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反弹
“7省(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是少量整改任务进度有所滞后。部分自然保护区内风电、煤矿等违规项目拆除、关停进度滞后,一些地区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尾矿库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等整改任务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是个别地区整改力度仍需加大。一些区域流域环境整治、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违建项目清理等整改任务进入攻坚阶段,整改难度加大,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个别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理想,甚至呈现恶化趋势。
三是一些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出现反弹。一些地方在督察整改过程中没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导致部分同类型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因跟踪问效不及时,部分群众投诉问题没有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出现重复投诉现象。
2019年开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国企也将纳入督察范围
该负责人表示,督察整改是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目前,7省(市)督察整改报告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但整改工作还未结束。7省(市)对外公开督察整改情况,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做好后续各项整改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继续对各地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调度,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不达目的决不松手。
记者还获悉: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工作,组织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并将有关部门和国企纳入督察范围统筹安排;同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些关键领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直奔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震慑。积极开展督察法制建设。在总结第一轮督察工作的基础上,推进督察法规建设,将环保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督察法制基础。不断研究完善督察体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督察体制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两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形成一支专业化的督察队伍。(寇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