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是我国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生矿冶炼相比,再生有色金属的循环利用在节约资源、减少能耗和改善环境方面效果极其显著。但由于众多中小企业工艺落后,环保设备缺失,导致的环境污染也极为严重。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共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制修订计划明确将“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37)”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再生有色金属工业作为排污重点单位,同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应在2018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现开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3号
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5月2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规划财务司 赵军 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45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吴广龙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82268967
邮箱:wu.guanglong@mepfeco.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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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4月2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6.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7.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8.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9.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0.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1.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1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3.中国矿冶研究总院
14.中南大学
15.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6.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7.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8.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9.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1.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
22.河北大无缝建昌铜业有限公司
23.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4.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25.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6.江西金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7.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8.江西万泰铝业有限公司
29.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
30.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1.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3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33.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34.湖南金龙国际铜业有限公司
35.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
36.肇庆南都再生铝业有限公司
37.四会市辉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8.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