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连胜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全国燃煤自备电厂的建设和运行提出了24条整治意见,堪称史上最严格的燃煤电厂整治政策。
《方案》特别提出,对于中发9号文公布之后,未经批准或未列入规划的燃煤自备电厂,一律停建停运。
《方案》提出,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但未经批准或未列入规划的,要从严从重问责,并对该省(区、市)所有发电类项目一律停批。(注意,是“全省”“所有发电类”项目,包括风、火、水、光……)
以下为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