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公布的《2019年第十二批限制类公示表》显示,第12批进口废铝批文仅32940吨。具体批文信息如下:
其中,台州市欧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在此前第9、10批进口批文中已有出现,其进口量分别为200吨、62230吨。肇庆大正铝业批文减少较为明显,不到此前的1/6。
对此,业内企业表示高度关注,但对其是否为第四季度批文仍观点不一。部分企业认为12批批文未第三季度批文的补充,部分企业则认为该批文就是四季度批文的一部分。
如按四季度批文仅为三季度的1/6来看,四季度进口废铝量仅6万吨,其将会对加工贸易造成巨大影响。因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铝合金锭存在15%关税,且国内废铝价格本身就远远高于海外,出口铝合金锭业务仅能使用加工贸易方式。这使得部分拥有海外分工厂的再生铝企业或将被迫将出口订单转移至国外,而无海外分工厂的再生铝企业则面临进口废铝紧缺的问题,减少出口接单。对于国内而言,该部分再生铝企业或将被迫抢购国内废铝,使得国内生铝价格继续保持易涨难跌。无论12批批文是否为四季度批文,市场对于四季度进口废铝量大大减少的预期都是认可的,只是进口批文量减少量仍无法确定。
注:2017/2018以及2019Q1/Q2均为实际进口量,Q3为限制废铝第9-11批批文总量,Q4按三季度批文的1/6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