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2020年指南扩大了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了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内容更加细致、全面。
为持续指导重点区域各有关地方编制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生态环境部对2019 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重点行业增加到39个,并全部实施了绩效分级,对 15 个已实施绩效分级行业的分级指标和减排措施进一步优化。修订后的《技术指南》共涉及黑色、有色、建材、化工、轻工、涂装等6 大类,包括有色金属行业的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铅锌冶炼、钼冶炼、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行业。指南简要列举了每个行业的适用范围、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产排环节、绩效分级指标、减排措施和核查方式等内容。其中,2020修订版技术指南多个行业的绩效分级在原A级、B级、C级基础上添加了D级分级、引领性指标。 生态环境部表示,当前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取得一定进展,为更加科学、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开展绩效分级,在满足当地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区域各省(市) 应按照本指南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原则上,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一致。A 级和引领性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 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本技术指南要求。各地也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更为严格的减排措施;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可由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 继续执行企业绩效分级“短板原则”。在评级时,需满足该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当企业涉及跨行业、跨工序时,以所含行业或工序中绩效评级较差为准,执行相应应急减排措施。 有色金属压延行业是首次列入绩效分级应急减排的重点行业,包括铝压延加工中的生产铝板、带、箔、管、棒、线、型材及表面处理的工业企业;铜压延加工中的生产铜及铜合金版、带、箔、管、棒、线及型材的工业企业。对污染处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排放限值、运输管理、环境管理水平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有色金属压延行业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铜压延加工和铝压延加工的工业企业。1. 铜压延加工:适用于以电解铜、锭坯、卷坯、再生铜原料及再生黄铜原料等为主要原料,生产铜及铜合金版、带、箔、管、棒、线及型材的工业企业。
2. 铝压延加工:适用于用铝锭、电解铝液或意外购挤压用圆铸锭、铸轧卷、热轧用大扁锭为原料,重熔生产铝板、带、箔、管、棒、线、型材及表面处理的工业企业。
(二)生产工艺 1. 铜压延加工(1) 主要生产工艺:熔炼、铸造、轧制、挤压、拉伸、退火等。(2) 主要原辅材料:电解铜、再生铜原料、再生黄铜原料、锌锭、镍板、锡锭、硫酸、硝酸、乳化液、拉丝油、清洗剂等。(3) 主要能源:天然气、煤制气、重油、电。
2. 铝压延加工(1)铝板带箔生产工艺:熔铸、铸轧、冷轧、切边、铝箔轧制、高速分卷分切、退火等。铝型材生产工艺:熔铸、挤压、热处理、表面处理(氧化电泳、粉末喷涂、氟碳喷涂)等。(2) 主要原辅材料:电解铝液、重熔铝锭、铝棒、铝卷、铜锭、锰剂、镁锭、速溶硅、锌锭、轧制油、硅藻土、片碱、硫酸、涂料、氟碳漆、电泳漆等。(3) 主要能源:天然气、煤制气、电。
(三)主要污染物产排环节 1. PM:铜压延加工主要来自熔炼(化)、加热、炉渣破碎等工序;铝压延加工主要来自熔炼、铝灰处理、氟碳喷涂、粉末喷涂等工序。 2. SO2、NOX:主要来自熔炼(化)工序、加热工序。 3. VOCS:主要来自表面处理工序。
(四)绩效分级指标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绩效分级指标(C级)
(五)减排措施1、 A级企业: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 B级企业: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橙色预警期间:熔炼工序停产20%,以熔炼炉和产能计;挤压、喷涂、辊涂等工序停产20%,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红色预警期间:熔炼工序停产50%,以熔炼炉和产能计;挤压、喷涂、辊涂等工序停产50%,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3、 C级企业:黄色及橙色预警期间:熔炼工序停产50%,以熔炼炉和产能计;挤压、喷涂、辊涂等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六)核查方法1、电量分析:从电网公司调取企业用电量情况,分析历史预警期间点亮变化,比对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电量是否有下降趋势。
2、 现场核查:检查熔炼炉、喷涂等生产工序或设备是否停止运转。
3、 台账核查:(1)检查天然气使用量是否有下降趋势,停产熔炼炉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是否为0或烟气量是否降低;(2)调取监控记录,检查生产报表及产品入账台账,核查应急相应期间产品产量是否与限产要求一致。
4、 运输核查:具体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进行车辆核查。